年内超60家上市公司被举牌 A股市场应该欢迎"野蛮人"

  近期A股市场多空搏弈趋于激烈,市场热点也较前期多了起来。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上市公司被举牌趋于热闹。今年11月以来已有14家公司出现举牌,而在12月以来则又有6家公司公告被举牌。今年一年内已超过60家上市公司被举牌。

  A股举牌原因和形式多种多样

  在今年的举牌活动中,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同业举牌。如长江电力,在今年不断地扫货电力股,举牌多家电力股。这种状况说明,对于一些机构来说,举牌已经不再是以前那样希望通过不断的举牌来入主被举牌公司,更大的动机是通过对众多同行业公司的举牌,在行业中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和话语权。

  同业举牌另一重要动机是,不谋求进入被举牌公司董事会,只是因为熟知本行业的情况,对于本行业优质公司更有识别力,因此这种举牌更明显表现为财务性投资活动,对于长期投资者来说,无疑有关注和跟随投资的价值。

  今年举牌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由上市公司担任举牌方,对另一个上市公司举牌的情况也多了起来,据统计这类举牌在今年的举牌活动中不少于10家。这种状况说明,随着A股市场上市公司队伍日趋壮大,市场已出现了日趋明显的“贫富分化”,其中的优质公司有能力举牌。虽然这种举牌的目的不尽相同,有不少只是因为在财务性投资活动中触及举牌线,但不排除其中也会有战略性投资,通过举牌来实现并购。

  在今年的举牌活动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是国资机构成为举牌的主角,而一些民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则成为国资机构的举牌对象。这与以往大都是由民资机构举牌为收购主角的情况不大一样。国资机构举牌民资类上市公司,这与今年以来一些民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地方政府出手扶助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这体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精神,而且是一种严格按照市场化路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A股市场,也出现了举牌概念板块。今年被举牌的股票中,年内平均涨幅为37.73%,有5只股票的涨幅超过100%。其中年内涨幅最大的是中潜股份,股价超过4倍。不可否认,举牌给相关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而且对推动大盘向好趋热具有不可忽视的正面作用。

  对举牌收购的偏见不应该再存在

  但不可否认的是,A股对举牌所能够产生的积极作用却重视不够。甚至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市场活动的举牌机构,也被市场以“野蛮人”“吸血鬼”之类超越法律的语言肆意谩骂,充分暴露了他的无知和蛮横。

  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通过资本的流动实现优化组合,为投资者创造更多财富。这种资本增殖除了上市融资,市场上的兼并收购是一种更为重要的途径,在我国的IPO还实行审核制,科创板已经开展的注册制试点也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尤其应该发挥举牌收购的作用,引领资本发掘市场优质资源,并对劣质资源形成压力直至淘汰。一个企业上市以后,如果经营不善,就有可能被其他资本吃下,这就是举牌收购的积极作用。任何资本进入市场,不能只想着圈钱的好处而拒绝被举牌的压力。从这一点说,“野蛮人”其实一点也不野蛮。

  影响A股市场举牌活动正常展开的原因,还有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是很多上市公司是由国有资产担任控股股东,而举牌者大多是民营机构,这被视为民资侵犯国资的行为。但一个公司既然进入资本市场,就必须意识到,所有资本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资本如果要坚守自己在一个上市公司中的控股地位,可以用的只能是市场化的手段而不能是其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市场的公平,也才能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举牌收购直接牵涉到二级市场股价的变化,因此关涉到投资者利益。对此,我国的《证券法》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举牌机构和被举牌上市公司只要双方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举牌收购就能产生更多的正面作用,而其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也可以压抑在最小限度。但一段时间来,监管部门却在法律外对举牌机构追加了不少要求,这种单方面的要求实际上是使举牌陷于难以操作的困境,对举牌机构也是不公平的。

  下周,全国人大将召开常委会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对《证券法》修改草案进行审议。希望新版《证券法》对举牌收购有更明确的规定,而在未来新法生效之后,就应严格执行,不应该在法律之外再制定各种清规戒律束缚举牌。

点击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