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算是首套房吗?

  现代社会的房价一直很高,很多购房者都是在结婚以后,为了提升生活品质,才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房子被分割给另外一半后,有些用户就打算重新买房。

  

  首先购房者要了解,所谓的首套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夫妻离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不管一方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贷款,则离婚后一年内再买房都算二套房。只有满足离婚一年后,如果名下没房产,也没有贷款记录,那么再买房才算首套房。

  以深圳为例,离婚大于2年参考单身买房规定,在本市无房前提下,从未有房贷首付3成,有房贷记录且已结清首付5成,执行首套利率;有1笔房贷未结清首付5成,执行二套利率;有2笔及以上房贷未结清,直接停贷。

  从上述规定和例子可以看出,离婚超过一年后,购房者只要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并且没有打款记录,在房管局也查不到普通住宅的话,是可以算首套房的。如果购房者名下有商业公寓,不算住房,也可以算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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